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 抽样检验 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 肉制品、 乳制品、 饮料、 方便食品、 罐头、 冷冻饮品、 速冻食品、糖 果制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 蔬菜制品、水果制品、 水产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糕点、 豆制品、 蜂产品、 餐饮食品、 食用农产品、 食品添加剂等23大类食品7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 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69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7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标称沅江市口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鱼,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沅江市煜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鱼仔,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浏阳市溪江东方食品厂生产的大花片(糕点),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永州市冷水滩区愿景吾乡食餐饮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衡阳椒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衡阳市石鼓区彭海军鱼粉石鼓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娄底市娄星区京之都料理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衡阳、益阳、永州、娄底等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
附件: 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doc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